岧峣台岳镇东陬,地近行都委寄优。
就付金庭老宫使,曾持虎节古扬州。
行春想见勤宣布,访古无因预唱酬。
我诵甘棠增感慨,愿公封殖表前修。
民,字元叔,广陵(今江苏扬州)人。
徽宗宣和元年(一一一九)举博学宏词科。
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除秘书省正字。
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以守监察御史出知处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五、七○)。
历知泗州、建昌军(同上书卷一三五、一五○)。
二十六年,由知郢州迁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一七四)。
事见《南宋馆阁录》卷八。
今录诗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