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尽意不尽,日长愁更长。
将士介生虮,黔黎疻复疮。
拊膺念江夏,掩面向山阳。
大隐未高枕,巨鼇仍望洋。
旧闻死可祷,或以酒自戕。
废卷三太息,抚时徒感伤。
(?~一一六六),字伯业,眉山(今属四川)人,居婺州(今浙江金华)。
辙孙、迟长子。
以祖恩补假承务郎。
徽宗宣和初,调郑州司刑曹,满,迁华州钱监,改京兆府曹。
高宗建炎初,充江浙制置司书写机宜文字,通判饶州。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以朝奉郎监都进奏院。
江淮开都督府选入幕府,知严州,改建州,复知严州,改处州。
二十八年,加直秘阁、知广州,转朝议大夫,封眉山县男。
二十九年,除直龙图阁、知洪州,寻罢。
次年辞召丐祠,复龙图阁致仕。
孝宗乾道二年卒。
有《山堂集》,已佚。
事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一七九、一八三、一八七,元《敬乡录》卷七、明《金华贤达传》卷四有传。
今录诗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