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乃北方来,东阳有遗种。
开花如雪洁,结实论斤重。
似闻风霜来,采摘不旋踵。
肤莹玉在手,剖之醴泉涌。
甘凉宜解酲,席上贾余勇。
甚美非耐久,糜溃失前宠。
长安疑父祖,压沙岂伯仲。
时方禁苞苴,林下喜得共。
老人齿颊寒,食指难为动。
邻墙有酒仙,双苞可持送。
(?~一一六六),字伯业,眉山(今属四川)人,居婺州(今浙江金华)。
辙孙、迟长子。
以祖恩补假承务郎。
徽宗宣和初,调郑州司刑曹,满,迁华州钱监,改京兆府曹。
高宗建炎初,充江浙制置司书写机宜文字,通判饶州。
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以朝奉郎监都进奏院。
江淮开都督府选入幕府,知严州,改建州,复知严州,改处州。
二十八年,加直秘阁、知广州,转朝议大夫,封眉山县男。
二十九年,除直龙图阁、知洪州,寻罢。
次年辞召丐祠,复龙图阁致仕。
孝宗乾道二年卒。
有《山堂集》,已佚。
事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三、一七九、一八三、一八七,元《敬乡录》卷七、明《金华贤达传》卷四有传。
今录诗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