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郊见说春事浓,杏花香发眠东风。
主人未解此花意,小槽溜溜杯犹空。
劝君潋滟蒲萄绿,好看枝头红映肉。
莫令风雨遣花飞,徒唱人间断肠曲。
人称颍川丈人。
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主管官告院(《宋会要辑稿》职官一一之七一)。
二十六年,落致仕,守军器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五)。
二十七年,由太府少卿兼权检正放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四八)。
与王十朋为忘年交,唱和甚多。
事见《梅溪后集》卷二《陈大监用赏梅韵以赠依韵酬之》。
今录诗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