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流水是家乡,洛下才名四十强。
自有赤松堪辟谷,那能白首更为郎。
案头贝叶忘言久,江上莼羹引兴长。
解后却成香火社,好将诗句细商量。
朝(一一一四~一一七八),字谦之,号艾轩,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
曾再试礼部不第,往从尹焞游。
通六经百氏,从学者数百人,伊洛之学倡于东南自光朝始。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及进士第,调袁州司户参军,知永福县。
召试馆职。
乾道五年(一一六九)为秘书省正字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历著作佐郎、著作郎、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
九年,出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
淳熙元年(一一七四),改广南东路。
二年,因督捕茶寇有劳,召拜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
四年,为孝宗讲解《中庸》称善,除中书舍人。
因封还谢廓然迁殿中侍御史词头,出知婺州,引疾奉祠。
五年卒,年六十五。
有《艾轩集》二十卷(本集宋刘克庄序),已佚。
明正德十六年郑岳据传录本选刊为十卷。
事见《周文忠集》卷六三《林公神道碑》,《宋史》卷四三三有传。
林光朝诗,以明郑岳刊《艾轩集》(藏北京图书馆,其中诗一卷)为底本。
参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