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刑寄老成,师友须渊源。
今代紫薇公,身退道益尊。
言行无表襮,卓然中所存。
云雨自翻覆,谁能动毫分。
洗垢既无垢,尚或求瘢痕。
嗟我与徐子,昔也扫公门。
相期膏吾车,从公毕斯文。
辰(一一一八~一一七六),字圣锡,初名洋,登第时高宗为改今名。
信州玉山(今属江西)人。
高宗绍兴五年(一一三五)进士。
授镇东军签判,召为秘书省正字。
九年,因反对议和,出通判建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八)。
奉祠,寓居常山,起通判袁州、静江府、广州。
桧死,召为吏部郎官(同上书卷一七一),未几,出知婺州。
二十九年,召除秘书少监,迁权吏部尚书、权户部侍郎兼侍讲。
三十二年,知福州(《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一一)。
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除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同上书选举三四之一四)。
乾道四年(一一六八)召除吏部尚书,寻兼侍读,因言事多与中贵不合,力求去。
六年,以端明殿学士出知平江府(《宋史》卷三四《孝宗本纪》)。
淳熙三年卒,年五十九。
谥文定(《宋会要辑稿》礼五八之九九)。
有《文定集》五十卷,已佚。
明程敏政由内阁藏本摘辑为《汪文定公集》十三卷,有明嘉靖夏浚刊本。
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文定集》二十四卷,其中诗一卷。
《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汪应辰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校以明嘉靖夏浚刊本(简称嘉靖本)。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