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利己事多端,唆讼尤为第一般。
二竞力疲俱愿息,中人未了又经官。
(一一二七~一一八三),字道夫,号怡庵,世居汉州绵竹,后徙德阳(今属四川)。
高宗绍兴十七年(一一四七)四川类试奏名第一,赐进士出身,充彭州教授,迁成都教授。
孝宗初,为成都府路转运司干办,俄通判成都府。
乾道初,知雅州。
八年,知嘉州,除潼川府路提点刑狱。
淳熙五年(一一七八)召为仓部员外郎。
六年,改户部郎中兼国史编修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
未几,迁国子司业就升祭酒。
八年,出知潼川府(同上书卷七)。
十年卒,年五十七。
著作仅《两宋名贤小集》卷二二六存《蕙庵诗稿》一卷。
事见《周文忠公集》卷三五《知潼川府何君墓志铭》。
何耕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两宋名贤小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成都文类》(简称文类)。
校本多出底本的诗及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