渊(一一三九~一一九三),字子静,号存斋、象山翁,学者称象山先生,金谿(今属江西)人。
孝宗乾道八年(一一七二)进士。
淳熙元年(一一七四)授隆兴府靖安县主簿,未上,丁继母忧。
六年,服除,改授建宁府崇安县主簿。
九年,除国子正。
十年冬,迁敕令所删定官。
十三年,除将作监丞,为言者疏驳,还乡,讲学贵溪象山精舍。
曾与朱熹会讲鹅湖,论多不合,理学自此分朱陆二家。
光宗即位,知荆门军。
绍熙三年十二月卒,年五十四。
宁宗嘉定十年(一二一七),赐谥文安。
有《象山集》二十八卷,外集四卷,语录四卷。
其中诗一卷。
事见《象山全集》卷三三《象山先生行状》、清杨希闵编《陆文安公年谱》,《宋史》卷四三四有传。
陆九渊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两宋名贤小集》卷二一三《象山先生集》(简称小集)等。
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