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盛山郡,从公岁及朞。
公之字鳏寡,乳保于婴儿。
公去再改岁,所去尤见思。
至今盛山民,敬奉卢公祠。
借留既不遂,涪江移州麾。
两地虽少异,所爱则均施。
去秋少城役,与公同试闱。
把臂道畴昔,耿耿青灯期。
对床风雨夜,夜语惊闻鸡。
日有文字乐,唱酬多新诗。
讫事遍游览,扁舟更同归。
涪陵五日留,民物何熙熙。
道中行歌者,拍手童稚嬉。
终岁闾里间,不闻吏卒追。
皆曰贤太守,父母其忍欺。
政成多休暇,百废举无遗。
美哉轮奂新,有堂崇故基。
名堂形至意,爱民真天资。
同时王别驾,誉处出一辞。
醉余书牓字,银钩照江湄。
有客涪陵来,称颂世所稀。
坐想觞咏乐,形留而神驰。
愿同邹湛辈,记名千载垂。
惟公甚盛德,岂待于发挥。
当闻卜式语,治民适其宜。
辟如牧羊者,败群当去之。
雪霜与雨露,天以成四时。
威克与刚克,要不伤于慈。
公蕴经纶妙,未易坐井窥。
因诗赞一二,以诏来者知。
祖,字述之,兴国(今属江西)人。
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
知当阳县。
宁宗庆元二年(一一九六),除校书郎,迁监察御史。
有《栀林集》,已佚。
事见《平庵悔稿》卷一《次韵当阳沈知县送行》注、《南宋馆阁续录》卷八。
沈继祖诗,据《永乐大典》等书引录,编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