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可再,白发两三茎。
得句非诗史,为文学雅成。
愁多凭酒散,老至逐人行。
开卷无相似,长吁负此生。
(一一五九~一二三七),字复之,号复斋,建阳(今属福建)人。
元定次子。
六岁时出继外戚虞姓,更名知方,领乡举后以母命归宗。
传元定《春秋》之学。
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官至两浙运干。
明蔡有鹍《蔡氏九儒书》辑其诗文为《复斋公集》一卷。
事见《复斋公集》附录宋徐梦发《复斋公墓志》,清嘉庆《崇安县志》卷七、《宋元学案》卷六二有传。
今录诗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