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耳当年刎颈交,所争利害仅毫毛。
一朝泜水相屠戮,岂识羊哀左伯桃。
交情切戒勤终堕,以义存心心必果。
死生可托永无睽,自古中山说羊左。
巩(一一七○~一二四九),字南叔,号独善,鄞(今浙江宁波)人。
宁宗嘉定十年(一二一七)进士,调峡州教授。
理宗绍定元年(一二二八),知溧水县(清光绪《溧水县志》卷五)。
三年,除秘书郎(《南宋馆阁续录》卷八)。
嘉熙元年(一二三七),知衢州。
历江东提刑(清康熙《衢州府志》卷一二)。
江西宣抚使(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六),知婺州。
淳祐九年卒,年八十。
有《独善先生文集》,已佚。
事见《至正四明续志》卷二,《宋史》卷四二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