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会歌辞,是古代所谓的“大著作”,每一新朝建立,都必须重撰新乐新辞,以示改朝换代。
宋朝建立伊始,于太祖建隆元年(九六○)二月,翰林学士兼判太常寺窦俨即上言:“三五之兴,礼乐不相沿袭。
洪惟圣宋肇建皇极,一代之乐宜乎立名,乐章固当易以新词,式遵旧典。
”从之,因诏俨专其事。
俨乃改周乐文舞《崇德之舞》为《文德之舞》,武舞《象成之舞》为《武功之舞》,改乐章“十二顺”为“十二安”,盖取“治世之音安以乐”之义。
祭天为《高安》,祭地为《静安》,宗庙为《理安》,天地、宗庙登歌为《嘉安》,皇帝临轩为《隆安》,王公出入为《正安》,皇帝食饮为《和安》,皇帝受朝、皇后入宫为《顺安》,皇太子轩县出入为《良安》,正冬朝会为《永安》,郊庙俎豆入为《丰安》,祭享酌献、饮福受胙为《禧安》,祭文宣王、武成王同用《永安》,籍田、先农用《静安》。
此后乐章名称迭有增加和变化,至仁宗康定二年(一○四一),已扩展为“自《景安》而下七十五章,率以安名曲”。
歌辞一般则由皇帝亲撰或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撰述。
郊庙朝会歌辞,前八卷以中华书局排印本《宋史》为底本,酌校《宋会要辑稿》(简称会要)等。
编排规格,则酌参考《全唐诗·郊庙歌辞》予以调整。
《宋会要辑稿》多出底本之诗,编为第九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