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同醉黄花下。
采采香盈把。
今年仍复对黄花。
醉里不羞斑鬓、落乌纱。
劝君莫似阳关柳。
飞伴离亭酒。
愿君只似月常圆。
还使人人一月、一回看。
行(?~一一六三),字当可,号缙云,壁山(今四川璧山)人。
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调江原县丞,知眉州丹棱县。
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以政优召对,因反对和议,出知万州。
十一年,又因不附秦桧免官,遂居缙云山中,授徒讲学。
桧死,二十七年起知蓬州,二十九年,知黎州,三十一年,知彭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一四二、一七六、一八二、一九二)。
擢成都府路提点刑狱。
孝宗隆兴元年,卒于官。
有《缙云集》四十三卷(《宋史·艺文志》),已散佚,明嘉靖中李玺刊为《缙云先生文集》四卷,卷一至三为诗。
事见《缙云先生文集》附录宋蹇驹《古城冯侯庙碑》,《宋史翼》卷一○有传。
冯时行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缙云文集》为底本,校以清赵氏小山堂抄本(简称小山堂本,藏北京图书馆)。
另从《永乐大典》等书辑得之集外诗,编为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