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这是辛弃疾寄好友陈亮(陈同甫)的一首词,词中回顾了他当年在山东和耿京一起领导义军抗击金兵的情形,描绘了义军雄壮的军容和英勇战斗的场面,也表现了作者不能实现收复中原的理想的悲愤心情。
上片写军容的威武雄壮。开头两句写他喝酒之后,兴致勃勃,拨亮灯火,拔出身上佩戴的宝剑,仔细地抚视着。当他睡觉一梦醒来的时候,还听到四面八方的军营里,接连响起号角声。“角”,古代军队的乐器,如同今天的军号,有竹、铜、牛角等制品。三、四、五句写许多义军都分到了烤熟的牛肉,乐队在边塞演奏起悲壮苍凉的军歌,在秋天的战场上,检阅着全副武装、准备战斗的部队。古代有一种牛名叫“八百里驳”。“八百里”,这里代指牛。“麾下”,即部下。“炙”,这里是指烤熟的牛肉。古代的一种瑟有五十弦,这里的“五十弦”,代指各种军乐器。
下片前两句写义军在作战时,奔驰向前,英勇杀敌;弓弦发出霹雳般的响声。“作”,与下面的“如”字是一个意思。“的卢”,古代一种烈性的快马。三国时代,有这样的故事:刘备带兵驻扎在樊城(今湖北省襄樊市),刘表不信任他,曾请他赴宴,想在宴会上捉拿他。刘备发觉这个阴谋后,便从宴会上逃出。蔡瑁去追赶他,当时他所乘的马名叫的卢。在他骑马渡襄阳城西檀溪水时,的卢溺在水中,走不出来。刘备非常着急地说:“的卢,今天有生命危险呵,应当努力!”于是,的卢马一跃三丈,渡过溪水,转危为安。“马作的卢”,是说战士所骑的马,都象的卢马一样好。“了却君王天下事”,指完成恢复中原的大业。“赢得生前身后名”一句说:我要博得生前和死后的英名。也就是说,他这一生要为抗金复国建立功业。这表现了作者奋发有为的积极思想。最后一句“可怜白发生”,意思是说:可惜功名未就,头发就白了,人也老了。这反映了作者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这首词气势磅礴,充满了鼓舞人心的壮志豪情,能够代表作者的豪放风格。
这首词当作于作者失意闲居信州(今江西上饶)之时。辛弃疾二十一岁时,就在家乡历城(今山东济南)参加了抗金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回到南宋,当过许多地方的长官。他安定民生,训练军队,极力主张收复中原,却遭到排斥打击。后来,他长期不得任用,闲居近二十年。宋孝宗淳熙十五年(1188年)冬天,辛弃疾与陈亮在铅山瓢泉会见,即第二次“鹅湖之会”。陈亮为人才气豪迈,议论纵横。自称能够“推倒一世之智勇,开拓万古之心胸”。他先后写了《中兴五论》和《上孝宗皇帝书》,积极主张抗战,因而遭到投降派的打击。这次他到铅山访辛弃疾,留十日。别后辛弃疾写《贺新郎·把酒长亭说》词寄给他,他和了一首;以后又用同一词牌反复唱和。这首《破阵子》大约也是作于这一时期。
《历代诗余》卷一百十八引《古今词话》:“陈亮过稼轩,纵谈天下事。亮夜思幼安素严重,恐为所忌,窃乘其厩马以去。幼安赋《破阵子》词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