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慈溪水,蘋藻被涯涘。
昔年修妇职,采撷荐明祀。
殷勤执豆笾,斋肃事君子。
一朝双鸳鸯,别离隔生死。
死者无还期,生者当同归。
奈何姑嫜老,重以膝下儿。
升堂奉甘脆,篝灯训书诗。
庶以未亡人,慰彼泉下思。
溪水彼可竭,妾身不改节。
溪水有停污,妾心但明洁。
荧荧瑶台镜,玄发今已雪。
孤鸾虽不舞,寒影自澄澈。
溪水常流东,馀波总相从。
结发为夫妇,永别何由逢!青山有玄寂,百岁须当同。
愿言合欢树,化作垄上松。
茑萝更缠绵,相依无终穷。
高明(约1305~约1371) 元代戏曲家。字则诚,号菜根道人。浙江瑞安人,受业于县人黄溍时,成古典名剧《琵琶记》。元代戏曲作家。瑞安属古永嘉郡,永嘉亦称东嘉,故后人称他为高东嘉。他的长辈、兄弟均能诗擅文。他曾从名儒黄□游,黄为官清廉,并以至孝见称。高明的思想、品格受家庭、老师影响颇深。明代万历刻本《琵琶记》插图高明青年时期用世之心很盛,元顺帝至正五年(1345)以《春秋》考中进士,历任处州录事、江浙行省丞相掾、福建行省都事等职。高明为官清明练达,曾审理四明冤狱,郡中称为神明。他能关心民间疾苦,不屈权势,受到治下百姓爱戴,处州期满离任时,百姓曾为他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