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人便说杏花村,汾酒名牌天下闻。
草长莺飞春已暮,我来仍是雨纷纷。
谢觉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字焕南,别号觉哉,亦作觉斋。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延安五老”之一、著名的法学家和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法学界的先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1884年出生湖南宁乡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他在中央苏区任内务部长时,主持和参加起草了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 《土地法》等法令和条例。1934年参加长征。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等职。主要著作收入《谢觉哉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