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1693—1765)清代官吏、书画家、文学家。名燮,字克柔,汉族,江苏兴化人。一生主要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擅画兰、竹、石、松、菊等植物,其中画竹已五十余年,成就最为突出。著有《板桥全集》。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元年进士。中进士后曾历官河南范县、山东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臻饥民忤大吏,乞疾归。
这是一首题画诗,诗人从写竹入手,托物言志,语多谦逊委婉,表达了对民众的忧虑关切之情,以及自己的责任感与清官心态。
第一、二句点明诗人身份与周边环境,紧扣画中风来疏竹的主题。“衙斋”说明自己身为官员;不言“官邸”“府第”等,既表明自己的官阶较低,又有谦逊之意。忙中偷闲,静卧休息,却听得似有风雨之声,原来那是衙中自己亲手所植的竹林幽篁为清风所动,萧萧作响,意趣横生,同时给人一种十分悲凉凄寒之感。第二句诗人振腕转笔,由竹叶声响联想到民间疾苦,一个“疑”字道出了诗人的爱民之心与勤政之意,表达了他对百姓的真挚情感。他在任期间确实对百姓关怀备至,深得百姓的感戴。最后因擅自开仓赈济,触犯了贪宫污吏的直接利益,而被诬告罢官。
第三、四句写诗人事无巨细、永远恪尽职守、关怀百姓。诗人直陈自己官职卑微,只是一个普通县官,语虽自谦,却用“吾曹”点出像诗人等这种下级基层官员在全国的数量之广,将之上升到普遍的高度。末句语带双关,还是用题咏画竹的方式说明,然而只要是有关民众疾苦,无论事情大小,都会放在心上。由题竹始,又终于咏竹,表面上看是咏竹,实际上却比喻民问疾苦,虚实相间,意味深长。为民解忧,是为官者责任所在,这两句诗拓宽了诗歌的内涵,照应了画意和诗题。
全诗语言质朴,不用典故堆砌,既有明智自勉之心,更含有相与为善之意,竹之清雅超拔与诗人的两袖清风的高尚节操自然相照。四句诗把诗人对百姓真挚而执着的人道主义情怀寄寓其中,是题画诗中的佳作。
这首诗是郑板桥于乾隆十一、二年(1746年—1747年)间任山东潍县知县时所作。科举时代称同科考取的人为同年,对同年的父辈或父亲的同年称年伯。清代巡抚又称中丞,“大”是表示尊敬之意。郑板桥曾画过一幅《风竹图》呈送包括,此诗即是题写在这幅画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