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顿首再拜,白司谏足下:某年十七时,家随州,见天圣二年进士及第榜,始识足下姓名。是时予年少,未与人接,又居远方,但闻今宋舍人兄弟,与叶道卿、郑天休数人者,以文学大有名,号称得人。而足下厕其间,独无卓卓可道说者,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其后更十一年,予再至京师,足下已为御史里行,然犹未暇一识足下之面。但时时于予友尹师鲁问足下之贤否。而师鲁说足下:“正直有学问,君子人也。”予犹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学问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节,有能辨是非之明,又为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无异众人,是果贤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自足下为谏官来,始得相识。侃然正色,论前世事,历历可听,褒贬是非,无一谬说。噫!持此辩以示人,孰不爱之?虽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是予自闻足下之名及相识,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实迹而较之,然后决知足下非君子也。
前日范希文贬官后,与足下相见于安道家。足下诋诮希文为人。予始闻之,疑是戏言;及见师鲁,亦说足下深非希文所为,然后其疑遂决。希文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触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为辨其非辜,又畏有识者之责己,遂随而诋之,以为当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刚果懦软,禀之于天,不可勉强。虽圣人亦不以不能责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惧饥寒而顾利禄,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祸,此乃庸人之常情,不过作一不才谏官尔。虽朝廷君子,亦将闵足下之不能,而不责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无愧畏,便毁其贤以为当黜,庶乎饰己不言之过。夫力所不敢为,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过,此君子之贼也。
且希文果不贤邪?自三四年来,从大理寺丞至前行员外郎,作待制日,日备顾问,今班行中无与比者。是天子骤用不贤之人?夫使天子待不贤以为贤,是聪明有所未尽。足下身为司谏,乃耳目之官,当其骤用时,何不一为天子辨其不贤,反默默无一语;待其自败,然后随而非之。若果贤邪?则今日天子与宰相以忤意逐贤人,足下不得不言。是则足下以希文为贤,亦不免责;以为不贤,亦不免责,大抵罪在默默尔。
昔汉杀萧望之与王章,计其当时之议,必不肯明言杀贤者也。必以石显、王凤为忠臣,望之与章为不贤而被罪也。今足下视石显、王凤果忠邪?望之与章果不贤邪?当时亦有谏臣,必不肯自言畏祸而不谏,亦必曰当诛而不足谏也。今足下视之,果当诛邪?是直可欺当时之人,而不可欺后世也。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惧后世之不可欺邪?况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已来,进用谏臣,容纳言论,如曹修古、刘越虽殁,犹被褒称。今希文与孔道辅皆自谏诤擢用。足下幸生此时,遇纳谏之圣主如此,犹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闻御史台榜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职言事,是可言者惟谏臣尔。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无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当去之,无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昨日安道贬官,师鲁待罪,足下犹能以面目见士大夫,出入朝中称谏官,是足下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尔。所可惜者,圣朝有事,谏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书在史册,他日为朝廷羞者,足下也。
《春秋》之法,责贤者备。今某区区犹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绝足下,而不以贤者责也。若犹以谓希文不贤而当逐,则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尔。愿足下直携此书于朝,使正予罪而诛之,使天下皆释然知希文之当逐,亦谏臣之一効也。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论希文之事。时坐有他客,不能尽所怀。故辄布区区,伏惟幸察,不宣。修再拜。
文言文 叙事 批判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汉族,吉州永丰(今江西省永丰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与韩愈、柳宗元、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内容分析
该信由年少事写起,先说自己对高由闻名到识面,三次怀疑高的为人:一疑未必是个人才,二疑未必正直有学问,三疑未必真君子;然后联系高若讷的所作所为得出“决知足下非君子”的结论,确立总的论点。接着为范仲淹辩护,对高若讷的为人进行剖析,而在揭露高趋炎附势的本相时先荡开两笔,一说人的刚果懦弱不可勉强,“虽圣人亦不以不能责人之必能”,二说身惜官位,不敢忤相,此乃庸人之常情。“虽朝廷君子亦将闵足下之不能”,然后折回,指责高若讷现在毁范以为当黜,并以此为荣,文过饰非,“此君子之贼也”。先退后进,欲擒故纵,抨击更显厉害。继而又两路出击,严密推理,指出不管范仲淹贤还是不贤,对他过去的升迁和现在的贬斥,作为谏臣的高若讷都有责任:“太抵罪在默默尔。”后引历史事实,说明忠贤奸邪自有公论。再联系现实抬出当今圣上“进用谏臣,容纳言论”的牌子,批评高若讷不能直言的失职行为,并以非谏官的余靖、尹洙的仗义执言作衬托,怒斥他沉默不谏随人高下的可耻。最后又退一步,表示希望对方主持公道作“能一言者”,并说明如若不然,自己愿意将书公之于朝,甘愿承担获罪的严重后果。
在信中,作者驳斥高若讷对革新派范仲淹的诋毁诬蔑,鞭挞了高若讷趋炎附势的卑劣行径,斥责他的所作所为是“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并表示如果高若讷执迷不悟,坚持认为范仲淹当贬,那么就希望他“直携此书于朝,使正予罪而诛之”。一股浩然正气充溢于字里行间,表现了作者不计利害、维护改革、敢于直言的可贵精神。
艺术特色
一、反话正说,直砭肌骨。开篇一段,作者以他对高司谏的耳闻传言展开叙事,写出他的“三疑”。一疑其文名不彰,“厕其间,独无卓卓可道说者”。其人虽列进士及第榜,但在作者眼里,不过默默无闻辈。二疑其品节问题。作者坦言他从朋友那里对高司谏的了解,是“正直有学问,君子人也”。在这里,作者提出他疑惑的论据,“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学问者,必能辨是非”。而身居其位的高司谏,却“俯仰默默,无异众人”,很是可疑。三疑作者本人的判断近乎有误,几乎已认定高司谏为人人可爱的真君子了。因为高司谏“侃然正色”“无一谬说”的表现,作者虽有疑虑,但内心已倾向于认为高司谏是真正的君子了。十四年里而存三疑,作者铺叙丰厚曲折,然至此笔触一转,“今者推其实迹而较之,然后决知足下非君子也”。书信里直陈其言,毫无遮掩矫饰,言辞犀利,语锋尖锐,充分表现出一个正直知识分子情义激愤的慨然之态。而欲言其弊却先存疑,波澜曲折,笔触激荡。
二、对比叙事,揭其真貌。与其说作者对范仲淹充满同情之心,不如说作者在心底潜隐着“惺惺相惜”之意。范仲淹“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这段判词,显示出作者对范仲淹的推重与赏识。正直之人反遭贬黜,刚直本性不得伸展,这已使有识者愤恨不已;而小人者如高司谏之流,却要翻白为黑,落井下石,助纣为虐,令人激愤不平。作者以人之常情来推断,庸人惜身自保,无可厚非;但如高司谏者却要“昂然自得,了无愧畏”,诋毁贤能,以其为己能,那就是“君子之贼”了。层层推理,婉曲中显现出绵长透辟的说理风格,让人无可辩驳,无可回避。在事理对比中,人格与品节的高下、尊卑,道义与情感的价值评判,真实与虚假的对比取向,都已昭然若揭。
三、穷究其理,无可遁形。作者绵长的说理论证风格还表现在他能够将道理条分缕析,于细微处见深厚的笔力。他依理说事,直言范仲淹正直的操守与超群的才能,并以此来反责高司谏:“倘使范仲淹能力不及,品节不当,却能在朝为官多年,你身为朝廷谏官,岂不有失职之实?而当其为皇帝‘骤用’之际并无谏讽之语,一旦官事颓败,却又刻意逐贤,不正是谄媚权贵以自保、诋毁贤人以自高吗?”作者义正词严,理据充分,透辟深邃,具有论说家考据的风范。
《与高司谏书》作于景祐三年(1036年)。当时主张改革政治的范仲淹因批评弊政,与宰相吕夷简发生冲突。范仲淹由此被贬饶州知州。这时候,身为谏官的高若讷,面对范仲淹被贬的错误处置,非但不谏,反而落井下石。作者对此非分不满,于是写下这封信给高若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