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杀予夺

    拼音:shēng shā yù duó 生杀予夺朗读
    近义词: 草菅人命 生死予夺

    解译

    生:让人活。杀:把人处死。予:给予。夺:剥夺。指对人的生命财产可以任意处置。原作“杀生予夺”。

    用法

    作定语、宾语;指统治者的大权

    结构:联合式 感情:贬义词 字数:4字 年代:古代 热度:常用

    出处

    《韩非子·三守》:"使杀生之机,予夺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示例

    干这种职务的人大半是带工的亲戚,或者是在地方上有一点势力的流氓,所以在这种地方,他们差不多有生杀予夺的权利。 夏衍《包身工》

    造句

    • 1、中国封建朝代,作为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君主,百姓们的生杀予夺之大权,也毫无疑问地掌握在其手中。
    • 2、落在敌人手中的俘虏,生杀予夺全由他人决定。
    • 3、人类在地球上处于主宰地位,人类对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 4、人道妖女多无情,生杀予夺等闲轻。
    • 5、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对百姓可以生杀予夺,百姓没有一点自主权。
    • 6、人们对这里野生动物的生杀予夺,使这里的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
    • 7、了解了以上基本常识后,我们就知道,高一级生命对低一级生命有绝对的生杀予夺权,低一级生命就是为高一级生命服务的,所有生命都是为上帝服务的。
    • 8、在君主专制的社会,君王对臣民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 9、商人往往成为官家生财的母鸡,生杀予夺皆操纵于官家之手,所谓“赵孟能贵之,赵孟亦能贱之”。
    • 10、历代封建王朝,皇帝对老百姓有生杀予夺的大权,老百姓则没有一点起码的政治权利。

    成语接龙

    以"夺"字结尾的成语接龙(顺接):

    人之爱: 夺:抢夺。剥夺别人所喜爱的人或事物。

    眶而出: 夺:猛然涌出。眶:眼眶。眼泪猛然从眼眶中涌出来。形容心情十分激动或悲痛。

    人之美: 强占别人的心爱之物或长处。

    人所好: 强夺别人所喜欢的人或物的意思。

    其谈经: 比喻在辩论中压倒众人。

    以"生"字结尾的成语接龙(逆接):

    栩栩如: 栩栩:活泼生动的样子。指艺术形象非常逼真,如同活的一样。

    绝处逢: 绝处:死路。形容在走投无路时又有了新的生路。

    谈笑风: 有说有笑,兴致高。形容谈话谈得高兴而有风趣。

    应运而: 应:顺应。运:原指天命,泛指时机。本指顺应天命而降生。现指人或事物适应时机、潮流而出现。也作“应运而起”。

    九死一: 九:虚数,表示多次或多数。形容多次经历生死危险而幸存下来。也形容处在生死关头,情况十分危急。

版权所有©52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