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之徒 bùfǎzhītú [unprincipled fellow;law-breaker]∶歹徒或逃犯,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探矿人、经纪人、赌棍、不法之徒及其他各色各样的人的涌流 ∶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
作主语、宾语、定语;指罪犯
【英文】:unprincipled fellow
【日文】:不法(ふほう)のやから
【法文】:personne qui ne respecte aucune loi
结构:偏正式 感情:贬义词 字数:4字 年代:近代 热度:常用
毛泽东《陕甘宁边区政府、第八路军后方留守处布告》:"倘有不法之徒,胆敢阴谋捣乱,本府本处言出法随,勿谓之言之不预。"
我们要严厉打击这些不法之徒。
以"徒"字结尾的成语接龙(顺接):
徒劳无功: 白费力气,没有功效。也说劳而无功。
徒托空言: 徒:只,仅仅。托:依赖。只是把希望寄托于空话。指只是空话,并不能实行。
徒有其表: 表:表面,外貌。空有好看的外表,实际上不行。指有名无实。
徒有虚名: 空有某种名声,指名不副实。
徒乱人意: 徒:仅仅,只是。乱:扰乱。意:思想,心情。仅只扰乱人的心情或思绪。指议论、传闻等没有什么用处,只使人更加心烦意乱。
以"不"字结尾的成语接龙(逆接):
进可替不: 指向君主进献良策以废弃弊政。同“进可替否”。
献可替不: 献:进,提出;可:正确的;替:废,更换;不:通“否”,错误的。指劝善归过,提出兴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