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承认所做的事情:供认不讳。
供认供认,指当事人陈述或招认有关案情的事实。
承认所做的事情。《喻世明言.卷三八.任孝子烈性为神》:「大尹听罢,呆了半晌,遂问排邻,委果供认是实。」如:「你的同伙已经供认罪行,你还不赶快俯首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