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佛教寺院主持者的职称。意为久住护持佛法。唐代始置。也称方丈。
②做主持;负责总管寺院的事务:却请两个僧人来住持。
③道教执事名。也称监院、当家。道观的实际主持人。管理全观所有事务,地位比方丈稍低,但实权比方丈大。
住持道教全真派也设有住持一职,在道观或道院中掌管大小事务,佛教和道教的住持是寺院和道观的当家、负责人。汉传佛教名词。原为久住护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个寺院的主僧,佛教传入中国后借用这一名词。
护持佛法,令佛法久住世间。
《大方广圆觉修多罗了义经》:「愿为此会诸菩萨众及为末 世一切众生演说菩萨修行渐次,云何思惟?云何住持?」
佛教僧职。唐代禅宗兴盛后始设置,为寺院的领导,总管僧事的职务。后来道观亦采用此制。
《景德传灯录.卷六.洪州百丈山怀海禅师》:「百丈大智禅师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谿以来,多居律寺,虽别院,然于说法、住持未合规度。」元.关汉卿《望江亭.第一折》:「贫道乃白姑姑是也!从幼年间便舍俗出家,在这清安观里,做著个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