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退职是国家对不具备退休条件,但又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经批准自愿退离工作岗位的职工的一种处理方法。按照国家规定,职工由于非因公伤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因年老体弱不能从事原职工作,本单位确无轻便工作可以安排,而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 (工人还需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应当退职。退职职工,仍可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和副食品价格补贴。集体所有制职工的退职条件与全民所有制相同,只是退职后的待遇国家不作统一规定,由省、市、自治区参照全民所有制退职待遇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全民所有制的退职职工的待遇。
辞却职位。
《三国志.卷四二.蜀书.来敏传》「坐事去职」句下裴松之注引《亮集》:「今既不能,表退职,使闭门思愆。」
不须经送审程序之政务官,退出职务时,称为「退职」。不具公务员任用资格之工友、技工辞退职务时,称为「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