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明娄坚的《赠张二丈》
gǒu wèi bù shí shí , hài yǔ máo zéi jūn 。
小提示:"苟为不识时,害与蟊贼均。"的拼音和注音来自AI,仅供参考。
不识:不知道,不认识。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指误杀。不处理,不主持。识,通“[[职]]”。
蟊贼:(名)对国家和人民有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