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青山兮江之隅,拖湘波兮褭绿裾。
荷拳拳兮未舒,匪同归兮将焉[如]。
之,字下贤,吴兴人。
登元和十年进士第,历殿中丞御史、内供奉。
太和初,为德州行营使柏耆判官,耆贬,亚之亦谪南康尉,终郢州掾。
集九卷,今编诗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