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玄,拶破髑髅前。
第二玄,照用在机先。
第三玄,物我两俱全。
第一要,个中明得兆。
第二要,机俊未为妙。
第三要,觌面须回照。
方,号超宗,俗姓龚,临江(今江西樟树西南)人。
十七岁试经得度,历参名宿,执侍悟新禅师十四年。
徽宗宣和中,初住隆庆寺,迁住吉州禾山寺、洪州云岩寺。
为南岳下十四世,黄龙死心悟新禅师法嗣。
有《超宗慧方禅师语录》一卷(收入《续藏经》)。
《嘉泰普灯录》卷一○、《五灯会元》卷一八有传。
今录诗三十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