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村准拟十分禾,老稚扶携笑且歌。
租税况今黄纸放,阳城元自拙催科。
字谹父,南丰(今属江西)人。
纡子。
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官太府寺丞,十二年知黄州(《能改斋漫录》卷一一),十四年知台州,十八年知镇江府,二十六年知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五一、一五八)。
曾惇诗,据《能改斋漫录》等书所录,编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