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事三分二分了,策勋淑景还宜早。
野桃官柳嫌春少,却笑上林鶑易老。
岂知老干空斗南,七八千岁春酣酣。
无人闻此不大笑,有口只与庄生谈。
金钟大镛在东序,瑚琏陆离杂雕俎。
歌工在列乐在悬,更复明堂须柱础。
一枝老我苕水湄,煮字不充亭午饥。
丹崖苍壁信手题,咏歌事业铭鼎彝。
简(一一六四~一二四六),字敬叟,号北磵,潼川(今四川三台)人。
俗姓龙(《补续高僧传》卷二四作王)。
依邑之广福院圆澄得度,参别峰涂毒于径山,谒育王佛照德光,走江西访诸祖遗迹。
历住台之般若报恩。
后居杭之飞来峰北磵十年。
起应霅之铁佛、西余,常之显庆、碧云,苏之慧日,湖之道场,诏迁净慈,晚居天台。
理宗淳祐六年卒,年八十三,僧腊六十二。
有《北磵文集》十卷、《北磵诗集》九卷、《外集》一卷、《续集》一卷及《语录》一卷。
《补续高僧传》卷二四、《浄慈寺志》卷八、《灵隠寺志》卷三、《新续高僧传》四集卷三有传。
释居简诗,以日本应安七年(一三七四)刻《北磵诗集》及日本贞和、观应间(相当于元惠宗至正时)翻刻宋元旧本《外集》、《续集》为底本(以上均藏日本内阁文库)。
另从《大藏经·北磵居简禅师语录》等书中辑得之诗作,编为第十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