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译
足:值得;法:效法。不足为法 ,比喻不值得学习、效法。
用法
作谓语;指不值得学习
【英文】:cannot be taken as a model
结构:动宾式 感情:中性词 字数:4字 年代:近代 热度:常用
出处
清·赵翼《瓯北诗话·李青莲诗》:"开口便说:《大雅》不作,骚人斯起,然词多哀怨,已非正声;至杨、马益流宕。建安以后更绮丽,不足为法。"
示例
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
造句
- 1、可见,限牌经营方式弊端多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不足为法。
- 2、沽名钓誉或妄自尊大均不足为法,所以人生的第一件大事便是了解自己。
- 3、广州人的迷信,是不足为法的,但那认真,是可以取法,值得佩服的。
成语接龙
以"法"字结尾的成语接龙(顺接):
法不容情: 置:安放。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指没有辩护的余地。
法家拂士: 拂:通“弼”。法家:明法度的大臣;拂士:辅弼之士。指忠臣贤士。
法海无边: 佛教中比喻佛法广大如大海,无边无际。
法不传六耳: 指极端秘密,不能让第三者知道。
法不责众: 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以"不"字结尾的成语接龙(逆接):
进可替不: 指向君主进献良策以废弃弊政。同“进可替否”。
献可替不: 献:进,提出;可:正确的;替:废,更换;不:通“否”,错误的。指劝善归过,提出兴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