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债务人(包括公民和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根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申请作出裁定,由债务人以产抵债。法院作出裁定后,指定清算人确定破产人的负债额并清算其财产,然后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将其财产分配给各债权人抵偿债务,不足之数额不再清偿。中国在1986年颁布企业破产法(试行)。
②比喻彻底失败:敌人的阴谋破产了。
破产 (经济名词)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丧失所有的家产。
《新唐书.卷一五九.卢坦传》:「某家子与恶人游,破产,盍察之?」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债权人声请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将债务人全部财产予以处分,公平分配给多数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