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退回来;撤退回到。2.谓召回驻在外面的机构或人员。3.谓收回文件﹑命令等。
撤回撤回,指撤退回来;撤退回到。语出清 昭连 《啸亭杂录·缅甸归诚本末》:“镇府闻报,率兵二百名於四月辛酉出御,行抵姚关,旋即撤回。”
召回驻外机构或人员。《清史稿.卷一五二.交通志四》:「自可援万国通例,转告各国,将所设信局一律撤回。」
收回文件、命令等。如:「撤回起诉」、「撤回提案」。